明星塌房的两个主要原因:一个睡,一个税。
综上:该税的税,不该睡的别睡。
据“平安北京”消息,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经总台央视记者与相关部门核实,演员李某某系李易峰。我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除了为李易峰的堕落感到震惊之外,还为新世纪了,社会还有一些女性为了不劳而获充当娼妓感到羞耻。
新中国成立70多年了,娼妓业被认为是一种在中国“已经消失了的职业”,在1972年版的《新华字典》里,连娼、妓、嫖这几个字都没有了。我们上世纪80年代初入学的孩子,看到这几个字都很避讳。
所以70后的镇江人,有段时间都误以为镇江自古以来没有红灯区,其实色情业在镇江有着悠久的历史,我曾在许小平老师家里看到过一张《游艺报》,记录了旧时镇江的“红灯区”,以及那个年代镇江娼妓不为人知的过往。
《游艺报》的报头。
《游艺报》的首页。
01
这张《游艺报》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5月发行的,内容大部分谈的是镇江城内的风月场所介绍和娱乐情况。
在首页最高调的位置,刊登着“金焦妓馆一览”。
看过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九十年前镇江城里莺莺燕燕这么丰富多彩。
条件比较好的馆,独门别院,装潢铺张,称为“别墅”:
魏同兴巷有“宝盛别墅”、“全福别墅”、“逍遥别墅”、“题红别墅”、“灿霞别墅”、“南楼别墅”、“宝凤别墅”;
吉康里是魏同兴巷的一个支巷,小巷里有“双凤别墅”、“怡红别墅”、“凤仪别墅”、“秦淮别墅”、“潇湘别墅”、“吉庆别墅”、“麟凤别墅”、“广寒别墅”、“倩颐别墅”、“飞霞别墅”。
次一点的馆,称之为“班”:
圣寿寺巷,好像也在魏同兴巷附近,这里有“金福班”、“风月班”、“庆如班”、“长春班”、“群芳班”、“凤歧班”、“益喜班”、“麟春班”;
万年春巷是不是后来的民国春街,还要去考证一下,这里有“长福班”、“奇云班”、“如意班”、“丹凤班”、“三和班”、“文莺班”、“四喜班”。
再差一等的还有“宝贵居”、“添香居”、“云轩居”、“凤鸣居”等。
从这张民国报纸上看来,大西路魏同兴巷一带,真是镇江城的“红灯区”啊。
这些能上报纸的馆阁,都是有牌照的正规“青楼”。进去后跟去饭店一样,先入座喝茶嗑瓜子听歌,行话叫“喊堂”。
然后点中意的小姐姐过来跟你“打茶围”,就是品茶、鉴画、赏花、聊诗。
在旧时镇江,很多小姐姐通过拍摄照片写真内部传播结识更多恩客,比如1914年印有一套《艳蔹花影》,收录了不少当时镇江青楼佳丽的玉照:
镇江名妓王桂芬
镇江名妓蔡小银
镇江名妓高莲子双影
镇江名妓王巧兰
镇江名妓高金宝
逛一次别墅需要多少花销呢,查了一点资料,包括给老鸨、给跑腿儿、茶水费、花酒钱等费用折算成人民币每次花费金额在1万元左右,上不封顶。
灵魂交流之后,觉得双方还是有默契的,再在肉体上做一些切磋。
了解了这些掌故,发现镇江旧时的风月场还是非常有底蕴的:宋朝最牛逼的音乐制作人柳永,他晚年就在镇江的青楼渡过,竟然不用花钱随便点,连死后的棺材都是小姐们出的,每年还有一个群妓自费组织的“吊柳七”纪念活动。
魏同兴巷、民国春街,晚清民国时镇江的红灯区
02
魏同兴巷及吉康里一带的妓女,均是以官妓为主,入行要求也较高,除了相貌较好外,还必须填写申请表向警局申请,表格中要帖上近期照片,写明藉贯,年龄,家中有多少人口,是否自愿,还有是为何要做妓,等等。
入行者在是否自愿一栏中均填上自愿,在为何做妓一栏中却五花八门,有赡养父母,有抚养弟妹,好在管理部门根本不会去调查,只要交了费用外大多均能批准。入门后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训练内容大都为礼仪方面,言谈举止要大放得体。
这就是官妓与暗娼的根本区别。所以,魏同兴巷及吉康里和民国春街一带不象别处,接待的也大都为上流人士,因而花柳病较少。
报纸里有不少镇江知名妓馆的介绍。
比如魏同兴巷一号的“灿霞别墅”,原来是一名叫韩慧君的名妓开设的,但由于年纪大了,于是只做妈妈桑,把收的女儿韩佩林当做头牌。文内大赞佩林的好处:佩林年方十八,宿迁人,性情直率,喜谈心中事,人多爱其憨态,还附了一张近照在下方。
也有不少《妓女索命的因果》这样的八卦故事:
也有三观不正的低俗民间情歌:
还有很多内容,因为过分低俗,就不在文中录入毒害善良纯洁的读者们了。
这些风月场上的信息,给这份小报带来很大的流量,所以这份小报的广告量也不少。
有春宫图的,也有补脑液的。
有德国进口专治梅毒的克星药。
这些药物的广告,反而是无形中提醒人们,不要乱玩啊。
当然,还有不少当年镇江城里著名饭店、旅社、照相馆的广告。
当时镇江有两家生意很好的电影院:南京大戏院和铁城大戏院,人称“南京(大戏院)是明星的劫后桃花,铁城(大戏院)是艺华的花烛之夜”。当时电影院的广告用词也很用力:不看此片,终身懊悔。
03
民国初年,随着五四运动的兴起,激进的改革者发表文章,走上街头,号召取缔堕落腐朽的妓院,政府机构也开始考虑对妓院进行整治。
1928年,取得胜利的蒋介石国民政府为了树立自身的道德形象采取了强制手段,政府用一纸长文就宣判了妓女业的死刑。在南京,往往当嫖客与妓女正在翻云覆雨之时,一队荷枪实弹的士兵就会突然闯入,将这对倒运的裸体男女逮个正着;在镇江,则将妓女视为犯罪行为羁押牢房,牢房中饮食供应极差,甚至有妓女死于营养不良。
但这样的社会整顿,很快就不了了之,娼妓业反而更加职业化。
只有新中国成立之后,才根除了这个社会恶疾。先对失足妇女进行了改造,民政局安排好集中妓女的场所,一些生活用具,锅、碗、炉灶等大都筹备齐全。市妇联负责对从各单位抽调来的干部进行政策培训,请卫生局的大夫讲解防病知识。企业局为收容后的妓女安排好了生产项目,如纺毛线、打毛衣、糊火柴盒、打夹褙等。
同时,社会对那些嫖娼的男人也很唾弃。当时,有些公安分局治安股为了限制嫖客去妓院,刻了“嫖客查讫”的大圆戳,发至派出所。查到嫖客后,民警便在嫖客的白汗衫两边领角盖上了两个鲜红的“嫖客查讫”大圆戳。后来,一提“打戳子的来了!”嫖客吓得面无人色。
到1953年,娼妓制度在中国大陆基本被全部埋葬,镇江也在这个时期实现了“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的目标。
“娼、妓、嫖”这些旧社会的糟粕,终于被扫进历史垃圾堆了。